怀化经开区城市污水处理厂改扩建二期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改扩建部分(EPC)(招标项目及标段)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怀化经开区城市污水处理厂改扩建二期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改扩建部分(EPC),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湖南怀化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局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怀化经开区城市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怀经开经发〔2022〕4号,项目业主为怀化国际陆港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建(构)筑物共7栋,总建筑面积为3624.63㎡;建设规模由2万吨立方米/日(Kz=1.49)提升至4万吨立方米/日(Kz=1.63);改造构(建)筑物包括粗格栅及提升泵站、一期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污泥脱水间及加药间、鼓风机房及配电间及道路绿化等;新建构(建)筑物包括中格栅、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MSBR池、中间提升泵站、气浮池及加药间、紫外光消毒池、贮泥池、除臭系统、配电间。项目总投资为9141.34  万元(概算批复金额)本次招标金额价为:7046.72 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专项债及地方财政配套、已落实

1.2 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怀化经开区城市污水处理厂改扩建二期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改扩建部分(EPC)

1.2.2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舞阳大道东侧、吉祥大道南侧、滨江中路西侧,舞水河下游

1.2.3  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位于舞阳大道东侧、吉祥大道南侧、滨江中路西侧,舞水河下游;新建建(构)筑物共7栋,总建筑面积为3624.63㎡;建设规模由2万吨立方米/日(Kz=1.49)提升至4万吨立方米/日(Kz=1.63),改造构(建)筑物包括粗格栅及提升泵站、一期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污泥脱水间及加药间、鼓风机房及配电间及道路绿化等;新建构(建)筑物包括中格栅、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MSBR池、中间提升泵站、气浮池及加药间、紫外光消毒池、贮泥池、除臭系统、配电间。具体详见初步设计图纸。(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为 “层数、高度、建筑面积、结构、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1.3 工期要求:455(其中设计:90天,施工:365天)天(日历日,下同)年;

1.4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等总承包工作。其中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 对招标人提供初步设计深化、优化,本工程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招标人书面委托的其他设计工作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工作;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经评审通过后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1.5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1.6质量要求:(1)设计: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要求,并通过各职能部门的审查。(2)施工:符合国家及行业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验收后达到国家规定质量合格或以上的标准。             

1.7保修要求:按国务院 279 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 年 4 月 23 日修正版)及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保修;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尚未执行注册执业资格的应具有市政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公用设备(给水排水)专业注册执业资格职称;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  其他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牵头人委派,符合施工项目负责人条件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2、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采用承诺备案制,投标人需承诺配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施工专业人员,并满足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规定及项目实际需求的最低配备标准。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 湘建监督[2021〕36]号 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3年12月29日起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24年1月25日09时30分。请投标人登录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湖南怀化国际陆港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局,电话0745-2376799

9.其它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如遇工程量清单报价方面问题,请与相应计价软件公司咨询;电子交易系统使用操作方面问题,请与电子交易系统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0745-2719307 、 如因不会操作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0.联系方式

人:怀化国际陆港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址:怀化国际陆港经济开发区

人:贺先生

   话:0745- 233320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正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怀化市河西二桥电力新外滩E栋七楼

人:王春、胡浪、张尚华

   话:0745-2628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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